关于2023年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半收费的公告发表时间:2023-03-21 11:52 关于2023年度对个体工商户 实行减半收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督职能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苏市监[2023]40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服务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市监规[2023]1号)要求,减轻个体工商户成本负担,现对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测费用进行减半收取,具体措施如下:一、减半实施期限 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减半收费对象 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 三、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及检测 四、需要提供的办理材料 证书(报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减半政策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 健 0519-81002523 常州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