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关于仪器设备采购征询意见的公告
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将对所需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现就拟采购的仪器设备报价、投标要求以及商务要求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意见,具体拟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 拟招标内容: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数量 |
备注 |
1 |
20L粉尘爆炸试验装置 |
满足GB/T 3836.12-2019 |
一套 |
二、拟招标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公司,并具有售后服务点或售后服务能力。
2.投标单位所供产品必须是成熟的、已是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并具有完善的技术支援能力和今后的升级能力。
3.拟招标采购的是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购置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包括材料、随设备提供的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仪器设备需运抵买方项目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直至买、卖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即交钥匙工程。
4.投标人可以对所有包中的部分包或全部包投标,但投任何一包时,必须对该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本次招标按包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公司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设备制造商相关资质文件和证书。如果是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投标,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提供设备制造商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专项全权授权委托书,并由制造商明确承担一切售前、售后服务及责任。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仪器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
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主要部件、配套件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数量、单价、制造商全称及制造地点等。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对买方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方案及计划。
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包括在招标人所在地或其周边地区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的情况、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范围、质保期满后的售后服务范围和收费情况。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期要求在90个工作日内,货款方式为分期付清,合同生效后预付30%货款,设备到货及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60%货款,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货款;服务按实际服务次数年底结算。
2.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含13%增值税(如有其它情况,应在标书中注明)。
四、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2022年4月22日前提供仪器设备报价单和相关意见。
联系人:黄永刚
联系电话:0519-86290017
邮箱:125022377@qq.com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路2-18号
邮政编码:21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