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减轻个体工商户成本负担,我院对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进行减半收取,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我院各“一站式”服务窗口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减轻个体工商户成本负担,我院对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进行减半收取,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常州市内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我院各“一站式”服务窗口享受此项优惠政策。